刘超,男,1985年出生,2009年法学本科毕业,同年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,于2010年正式开始从事律师工作,现职业于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。
刘超律师,是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,严格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。自执业以来,刘超律师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己任,一直坚持以自己的勤勉、敬业、专注与拼搏,以“诚心、专心、细心、热心”作为自己的执业准则,以“高诚信度、高专业度、高胜诉率、高满意度”作为自己的执业目标,成功代理了大量的重大刑事辩护、交通事故赔偿、经济合同纠纷、劳动争议等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,受到委托人的高度赞誉与评价。
刘超律师以“诚信是律师的生命”作为自己的执业信仰,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,诚实守信、勤勉敬业,想客户之所想,急客户之所急,解客户之所困。信奉客户利益无小事,从来只有小律师,没有小案件。对每一起客户委托的法律事务,都会用心、细心、全心地去分析、去研究,精心研究具有建设性、可操作性的争议、纠纷预防方案,设计制定最适合客户的诉讼争议解决方案或办案方略,从而实现客户利益的最大化。
刘超律师多年来始终将“允德、允能、尽责、高效”作为自己执业态度,服务宗旨,为客户全心全意提供法律服务。于2016年被评为沧州市优秀律师。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、交通事故、合同纠纷、企业法律顾问、劳动争议、婚姻家庭等纠纷等案件;
刘超律师代理过的一部分成功民刑案件:
1、殷某异地传销案件,为殷某刑事辩护,此案涉及人员数十人,金额数百万元,经辩护人努力工作。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殷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。
2、崔某故意伤害致高某重伤二级案件,为崔某刑事辩护,判三缓五;
3、高某诉某公司货款纠纷案件,为高某成功挽回一百一十多万损失;
4、建行某分行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纠纷,经一审、二审,某房地产公司诉求被依法驳回。
5、王某交通事故案件,最终为王某取得赔偿四十余万元。
6、王某工伤赔偿案件,经过一年多努力,为工伤职工王某取得赔偿二十余万元。
联系电话:13831726955 15003170828
联系地址: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十楼。